南充市身心醫院 南充市第六人民醫院
基本醫療保障管理制度
為保證醫保服務質量,健全醫療保障管理,特修訂本制度。
一、在顯著位置公示醫院執業證書、常用藥品及項目價格、醫保政策及辦理流程,為就醫人員提供清潔舒適安全便捷的就醫環境。
二、加強醫療保險政策的學習、宣傳和咨詢,堅持“以病人為中心”的服務準則,熱心為參保人員服務。
三、按要求進行入院辦理:對符合住院的參保人員,門診醫生核對病人身份準確完整填寫入院證,入院處依據入院證準確辦理住院登記并收取押金。
四、認真核驗就診人員身份證。48小時內完成驗證及辦理入院手續,發現住院者與所持證件不符時,應及時扣留相關證件并及時報告醫保辦,嚴禁冒名頂替。
五、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則,合理檢查,合理用藥,合理治療。
六、患者的檢查、治療、用藥等醫療行為應在病歷上明確記錄。外傷(中毒)患者應詳細記錄發生的時間、地點、原因、經過,并在48小時內持入院記錄到醫保辦申報。特殊門診治療方案精細化。
七、嚴格掌握參保人員出入院標準,不得將不符合住院標準者收治入院,嚴禁分解住院和掛床住院。特殊情況需請假的經主治醫師和科室主任批準,并履行請假手續同時在病歷中記錄,本次住院連續請假不得超過2天或累計請假不得超過3天,請假率不得超過5%。
八、嚴格遵守藥品處方限量管理的規定:急性病3天、慢性病7天;住院病人出院帶藥必須記錄于病歷中,不得帶與本次住院病情無關的藥品,金額不超過200元。
九、嚴格執行物價收費政策,不得分解收費、多收費、漏收費、套用收費。
十、嚴格執行分級診療政策。 收治特困戶時需收取鄉鎮醫院、鄉鎮人民政府、縣醫保局審批的轉診手續。因病情需要轉上級醫院時遵循縣級醫院→市內三級醫院的原則,不得越級轉診。對符合上轉條件的,經科主任同意,報醫保辦備案后辦理轉院手續;特困戶轉上級醫院經科主任、醫務科審批后報縣醫保局審批后方能上轉。
十一、履行知情告知: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及基本技術,嚴格控制高價藥品、高值耗材的使用。按要求簽定醫保病人自費同意書,特困戶一般不得使用自費藥品、自費項目、高值耗材及超限價材料,確需使用者需經醫務科批準。提供醫療價格及費用查詢途徑。
十二、嚴格執行醫保協議、醫療救助政策。嚴格按照DIP付費控制住院醫療總費用、人均費用、藥占比、全自費占比、部分自付占比等在協議范圍內。
十三、嚴禁將不屬于醫保支付范圍的納入醫保支付。
十四、嚴格執行財務制度,保證藥品、材料等購銷存臺賬相符,醫保藥品備用率達標。
十五、實行“先診療后結算”和一站式服務,方便患者就醫。
十六、嚴禁虛構醫療服務、偽造醫療文書、醫??▋稉Q現金等欺詐騙保行為發生。
十七、定期對醫保管理工作監督檢查,發現問題及時整改。
附:醫保工作考核細則